两江新区官网新闻转载|陈健康律师受访:AI时代如何避免声音侵权?

2026-04-23
近日,“被盗声太乙真人配音演员合作被取消”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,将AI侵权问题推向公众视野。
据报道,电影《哪吒之魔童降世》《哪吒之魔童闹海》中太乙真人的配音演员张珈铭,从去年年底就发现自己的声音被大量盗用,在他塑造的声音形象中,被侵权最多的是太乙真人的声线。“已经有合作伙伴明确表示,现在有很多AI声音和我相似,甚至可以免费使用,因此选择不再与我合作。”张珈铭说。
张珈铭表示:“配音真不是对着稿子念台词那么简单,我们是用声音给角色注入灵魂。就像我配的太乙真人,那一口川普、那种幽默感、那些细微的情绪,都是我结合角色、结合生活体验一点点磨出来的,里面有人情味、有地域烟火气,还有表演的层次感。AI可以模仿得很像,但它没有情感、没有共情,更不懂角色到底在想什么。真人配音的艺术价值,是AI替代不了的。”
张珈铭的这段话揭示了一个关键区别:技术可以复制音色,却无法复制表演。太乙真人之所以被观众记住,而是因为那一口带着烟火气的“川普”里,有着符合角色特质的憨厚、幽默与温情。
针对目前大模型训练的行业现状,一位AI技术公司负责人坦言,大模型训练的逻辑是把网上所有出现过的短剧、电视剧、电影素材全部拿来训练。“大部分大模型都是没有经过授权的。”
面对声音被盗用,张珈铭的态度是明确的。
“我们不是反对AI技术。AI本身是能给创作带来便利的。我们真正反对的,是没经过本人同意,就偷偷采集我们的声音、克隆我们的声线,还到处乱用的侵权行为。声音是我们配音演员最核心的本钱,也是受法律保护的。”
“抵制AI声音侵权这件事需要大家一起发力。”张珈铭建议,首先,平台要负起主体责任,主动筛查侵权内容,建立规范的声音授权机制;其次,法律和监管层面也要把AI声音侵权的认定标准说得更清楚,降低配音演员的维权门槛;此外,行业内部也要尽快定下规矩,明确声音怎么用、什么能做、什么不能做。
“别觉得‘非商用、二创、学习用’就没事,只要没得到授权,就是侵权。只有大家一起尊重原创、守护版权,我们配音行业才能健康走下去。”张珈铭说。
1、对于声音的权益与边界,法律有哪些界定?
民法典第1023条规定,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保护,明确将声音权益作为特殊的人格利益予以保护。2024年4月23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,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,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。AI生成声音可识别性的认定应综合考虑行为人使用情况,并以相关领域普通听众能否识别作为判断标准。
上述案例也表明,我国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,首次以立法形式将保护“声音”写入民法典,明确参照适用肖像权的形式保护自然人的声音,体现了对人格权益全面尊重和保护的立法精神。
2、什么样的行为会导致侵权呢?
记者采访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健康,他表示:“未经权利人许可,擅自使用AI化的他人声音将构成侵权。”
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,具有人身专属性,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,对录音制品的授权并不意味着对声音AI化的授权,未经权利人许可,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构成侵权。
3、在使用声音时,应该如何分辨以及合法使用?
“对于普通用户和开发者而言,课堂教学、科学研究、新闻报道、国家机关履职、社会公益等必要范围内使用他人声音,可不经权利人同意,但尽可能标注声音来源。其他的制作、使用、公开他人声音前,须获得声音权利人同意,否则将构成侵权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”陈健康表示。
4、该如何保护声音权益?
网络平台应加强深度合成内容审查,对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进行显式标识,避免公众混淆,并建立健全的辟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,及时处理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的虚假信息。针对AI合成声音侵权等新型侵权行为,需要进一步明确平台在内容审核、数据使用、算法推荐等方面的责任。相关技术使用者和信息发布者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,防止使用AI技术实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共同推动人工智能与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发展,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。
来源:两江新区官网
•渝中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,市律协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专委会主任,2022年最佳法律顾问律师,2019-2022年度市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律师,十佳青年律师,市委宣传部六讲宣讲团成员,两江新区法律顾问,西部(重庆)科学城/渝北区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,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。
•陈健康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及重庆市药剂学校(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),国有医院10年并任中干,律师执业17年,两江新区普法讲师团成员,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接访律师,两江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,中新重庆律师团成员,两江新区/渝北区公议员/评论员,钦州仲裁委仲裁员,川外行业导师,重庆电视台、华龙网、重庆晚报、电台身边说法嘉宾律师,带领党支部2023年获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,2024年1月旁听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。
•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有: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、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两江新区管委会(教育局·宣传部)、市统计局、市总工会职工之家公司、市人大常委会公民导刊、天宫殿学校、民心佳园小学等。
•专项法律顾问有:天宫殿学校停车场PPP项目,华邦健康(上市公司)、武隆喀斯特集团、空港新城公司债券融资,两江航投集团与丰鸟航空增资专项等。
•诉讼案件有:1、典型案件:喻某与某儿童医院案(赔偿金额最高案例),大坪时代新都188名业主诉与成盛建设(集团)纠纷案(晚报报道),贵州神奇与重庆串智医疗器械买卖合同案,重庆医药西南生物与重庆中新肿瘤医院买卖合同案。2、代理20余业主与重庆十建、巴月庄破产重整系列案,代理医高专、敬东医药、子钦医疗器械及办理与新桥医院、西南医院、重医附一院、两江民生医院等大量案件。
•擅长服务: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、民商事纠纷处理。
擅长领域:1、医院、生物医药、医疗器械领域;2、学校、教育领域。
被“偷走”声音的太乙真人
据报道,电影《哪吒之魔童降世》《哪吒之魔童闹海》中太乙真人的配音演员张珈铭,从去年年底就发现自己的声音被大量盗用,在他塑造的声音形象中,被侵权最多的是太乙真人的声线。“已经有合作伙伴明确表示,现在有很多AI声音和我相似,甚至可以免费使用,因此选择不再与我合作。”张珈铭说。
张珈铭表示:“配音真不是对着稿子念台词那么简单,我们是用声音给角色注入灵魂。就像我配的太乙真人,那一口川普、那种幽默感、那些细微的情绪,都是我结合角色、结合生活体验一点点磨出来的,里面有人情味、有地域烟火气,还有表演的层次感。AI可以模仿得很像,但它没有情感、没有共情,更不懂角色到底在想什么。真人配音的艺术价值,是AI替代不了的。”
张珈铭的这段话揭示了一个关键区别:技术可以复制音色,却无法复制表演。太乙真人之所以被观众记住,而是因为那一口带着烟火气的“川普”里,有着符合角色特质的憨厚、幽默与温情。
针对目前大模型训练的行业现状,一位AI技术公司负责人坦言,大模型训练的逻辑是把网上所有出现过的短剧、电视剧、电影素材全部拿来训练。“大部分大模型都是没有经过授权的。”
面对声音被盗用,张珈铭的态度是明确的。
“我们不是反对AI技术。AI本身是能给创作带来便利的。我们真正反对的,是没经过本人同意,就偷偷采集我们的声音、克隆我们的声线,还到处乱用的侵权行为。声音是我们配音演员最核心的本钱,也是受法律保护的。”
“抵制AI声音侵权这件事需要大家一起发力。”张珈铭建议,首先,平台要负起主体责任,主动筛查侵权内容,建立规范的声音授权机制;其次,法律和监管层面也要把AI声音侵权的认定标准说得更清楚,降低配音演员的维权门槛;此外,行业内部也要尽快定下规矩,明确声音怎么用、什么能做、什么不能做。
“别觉得‘非商用、二创、学习用’就没事,只要没得到授权,就是侵权。只有大家一起尊重原创、守护版权,我们配音行业才能健康走下去。”张珈铭说。
声音使用:权益与边界需要厘清
1、对于声音的权益与边界,法律有哪些界定?
民法典第1023条规定,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保护,明确将声音权益作为特殊的人格利益予以保护。2024年4月23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,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,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。AI生成声音可识别性的认定应综合考虑行为人使用情况,并以相关领域普通听众能否识别作为判断标准。
上述案例也表明,我国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,首次以立法形式将保护“声音”写入民法典,明确参照适用肖像权的形式保护自然人的声音,体现了对人格权益全面尊重和保护的立法精神。
2、什么样的行为会导致侵权呢?
记者采访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健康,他表示:“未经权利人许可,擅自使用AI化的他人声音将构成侵权。”
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,具有人身专属性,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,对录音制品的授权并不意味着对声音AI化的授权,未经权利人许可,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构成侵权。
3、在使用声音时,应该如何分辨以及合法使用?
“对于普通用户和开发者而言,课堂教学、科学研究、新闻报道、国家机关履职、社会公益等必要范围内使用他人声音,可不经权利人同意,但尽可能标注声音来源。其他的制作、使用、公开他人声音前,须获得声音权利人同意,否则将构成侵权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”陈健康表示。
4、该如何保护声音权益?
网络平台应加强深度合成内容审查,对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进行显式标识,避免公众混淆,并建立健全的辟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,及时处理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的虚假信息。针对AI合成声音侵权等新型侵权行为,需要进一步明确平台在内容审核、数据使用、算法推荐等方面的责任。相关技术使用者和信息发布者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,防止使用AI技术实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共同推动人工智能与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发展,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。
来源:两江新区官网
——律师简介——

陈健康
■党支部书记
■高级合伙人
■医药大健康法律事务部主任

陈健康
■党支部书记
■高级合伙人
■医药大健康法律事务部主任
•渝中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,市律协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专委会主任,2022年最佳法律顾问律师,2019-2022年度市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律师,十佳青年律师,市委宣传部六讲宣讲团成员,两江新区法律顾问,西部(重庆)科学城/渝北区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,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。
•陈健康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及重庆市药剂学校(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),国有医院10年并任中干,律师执业17年,两江新区普法讲师团成员,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接访律师,两江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,中新重庆律师团成员,两江新区/渝北区公议员/评论员,钦州仲裁委仲裁员,川外行业导师,重庆电视台、华龙网、重庆晚报、电台身边说法嘉宾律师,带领党支部2023年获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,2024年1月旁听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。
•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有: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、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两江新区管委会(教育局·宣传部)、市统计局、市总工会职工之家公司、市人大常委会公民导刊、天宫殿学校、民心佳园小学等。
•专项法律顾问有:天宫殿学校停车场PPP项目,华邦健康(上市公司)、武隆喀斯特集团、空港新城公司债券融资,两江航投集团与丰鸟航空增资专项等。
•诉讼案件有:1、典型案件:喻某与某儿童医院案(赔偿金额最高案例),大坪时代新都188名业主诉与成盛建设(集团)纠纷案(晚报报道),贵州神奇与重庆串智医疗器械买卖合同案,重庆医药西南生物与重庆中新肿瘤医院买卖合同案。2、代理20余业主与重庆十建、巴月庄破产重整系列案,代理医高专、敬东医药、子钦医疗器械及办理与新桥医院、西南医院、重医附一院、两江民生医院等大量案件。
•擅长服务: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、民商事纠纷处理。
擅长领域:1、医院、生物医药、医疗器械领域;2、学校、教育领域。

